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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精神  

Norberg-Schulz 的 場所精神 Genius Loci 20多年前的書,當時的大街小巷充斥著後現代及現象學,在雜誌書報校園演講風湧雲起般的勢力企圖消滅霸佔歷史50年的現代主義,轉眼這些浪頭先鋒學者都雲消飛散了.

 Genius Loci 中譯本讀了好幾遍,一方面也是施教授文筆好讀起來行雲流水好舒服,但是讀完除了心有戚戚焉以外說不出真的讀出什麼,只能說每讀一遍感覺就是越接近上帝,???(更抽象更不能懂).但這幾年拜網路之賜對於自學這件事可以先搜尋相關的導讀粗略先搞懂來龍去脈造福天下不少有心人.記得讀土木工程時鋼筋混凝土學一大堆假設及試算及檢核,對付這種冗長的推導文章衍生了自己一套讀書方式,"倒推"及key word 索引及 簡要地圖.將水彩畫層次我們分幾種境界1.素描,色彩,質感正確的寫實2.就地依畫者觀察及畫面設定的情緒而畫3.理解地理及歷史背景加注畫面的情緒.  最後一類就像我們在事務所工作時,每每接到新案子,動手前總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一再還原基地的面貌,追溯到大水退去原民狩獵捕魚的生活,推去大樓恢復石頭小路時代的市會物換星移回到過去的場景.不斷的剝洋蔥方式還原基地尋找脈絡,這大概是建築師整個設計過程覺得自己最文青的時候,而這些習慣是Norberg-Schulz所強調的 場所精神.當然這只占設計的一部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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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看 場所精神這本書時可以拋開建築為繪畫而寫可能更能接近 場所精神的原意."感情用事"在現實生活是件對人負面的批評,但看在Norberg-Schulz眼中,你非有這種情緒才能進入到與敷地精靈交談的出竅神遊.看完網路導讀之後我們再反過來從後面讀過來,先看"布拉格"是怎麼回事,作者依序意象,空間,特性,場所精神等四個層次由廣而專,由淺入深,感性理性交互盤問下得出結論.這模式不禁讓人想到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只是對象從人轉到更複雜的敷地.抽絲剝繭鉅細彌遺時而科學的理性時而神話與諸神山川鬼魅對話.逐層的探索最後在場所精神下濃縮得出結論.

如果自然場所的章節如我願是為繪畫為出發點所舖陳的假設成立的話,我將"裂解"自然場所結構的組成,場所精神是重新解釋的主題,且以多角度觀看自然,以方向,空間,節點,路徑,區域,光線,顏色,雲等元素當成是素材.將自然與人基本特徵相比擬,以擴展,界定,集中,擠壓等途徑重新解釋地表,起伏,植物,水交互作用的場所精神.

 

 以下現象學是甚麼?與場所精神學是甚麼?兩篇網路下載 導讀入門文章,是以哲學角度切入對習慣於繪畫工作的人可能讀起來烏煞煞,但保證對讀懂這本書是有幫助的.

現象學是甚麼 ?(作者    )

胡塞爾(1962)指出現象學的意義為:對於人們如何描述事物,且透過其感覺經驗事物之研究。他最基本的哲學假定,乃藉由留意知覺喚醒吾人意識覺察的意義,「吾人僅能知道吾人所經驗的事物」(we can only know what we experience)。起初,吾人的瞭解均來自於吾人對現象的感官經驗,但那些經驗必須被描述、說明和詮釋。然而對經驗的描述和詮釋,經常是複雜交織地成為不可割離的一體。現象學之研究重點,在於我們如何將所經驗之現象結合在一起,以理解這個世界,並藉此發展出「世界觀」(worldview)。對人們而言,這其中並無分離(或客觀)的現實,他們所知道的僅是其經驗為何有何意義主觀的經驗,統合了客觀的事物和「個人的現實」(a person’s reality)。然而現象學研究--相對於一現象學觀點--乃著重於描述人們所經驗的事項,以及他們如何去經驗其所經驗的事項。研究者可應用一般的現象學觀點,以闡述運用方法來瞭解人類對世界之經驗的重要性,而不必進行以共享之經驗的本質為焦點的現象學研究。他更反對將意識活動完全歸類解釋為心理活動的主張,諸如思想完全是「腦神經、細胞、器官」等生理現象,用所謂的「神經科學」等自然科學的方式將人的意識活動化約為都是「心理學」的問題,他批判這種想法稱之為「心理主義」。現象學強調的是主體的能動性,重視於如何從事物身上開啟新的視野,獲得新的觀看方式,而不是先拿理念框架來套所經驗到的事物,我們平常往往是藉由理念在看事物,從自身的立場判斷事物,胡塞爾稱之為「自然態度」,我們是用「自然態度」來理解「生活世界」的,也因此雖然現象存在、可經驗到,但總是「遮蔽」的狀態.

在胡塞爾(Edmund Husserl)的現象學理論中提到一項重要的想法,就是他認為在我們現在所生存的現實社會中所看到的事物的面貌並不是它的本質,因為它已經被許多的因素所蒙蔽了,因此他認為必須在所有決定事物的方法之前先找到一種方法,已藉其洞察屬於先驗純粹意識的自然領域,也就是說必須利用觀察(他們稱之為直觀)來找尋到事物的本質,換句話說,它必須完全徹底的屏除預設,因此他有說到:「我們必須千辛萬苦地將眼光從我們時時意識到的自然事物中移開,因為這些自然材料經常和我們企圖追尋的新材料一起出現,而且似乎是盤根錯節的交纏在一起。」而康德(Kant)也認為現象是可以經驗的客體,亦即在時間或空間中所呈現的一切,我們對於事物的理解不可能是事物的本身,而是事物在我們感官上的呈現,亦即現象。所以他將現實的世界區分為當下的世界(直接的感官經驗)存有的世界(理性的直觀超驗)。因此他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提到:經驗無疑是我們知性的第一個產物,但他不是一種簡單的事實,而是兩種相反的要素----質料與形式的合成物質料的要素是在我們的感知中被給予的,形式的要素則體現為我們的科學概念。這些概念,這些純粹知性的概念給予各種現象以綜合統一。我們所說的對象的統一,無非就是在綜合我們表象的雜多時我們意識的形式統一。只有當我們對直觀的雜多進行了綜合統一,這時而且只有在這時我們才說我們認知了一對象。」因此,對康德來說,人類知識的全部客觀性問題是與科學的事實不可分割的連結在一起,它的先驗感知論與純數學的問題相關,而他的先驗分析則試圖解釋精確的自然科學的事實。所以不管是胡塞爾還是康德,雖然他們的主張不儘相同,但它們都認為在現實的生活中或是任何的事物都存在其自己的本質,但這些本質並不是光靠我們肉眼或我們現有的知識而能洞見的,因此我認為,現象學就是來討論如何能夠超越物體外在顯現的一切,而回到事物本身然而我認為現象學最大的困難與矛盾就是在於回到事物本身這個地方,它們所謂的回到事物本身有一種叫做現象學還原的方法,在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的現象學理論中提到,所謂現象學還原的結果就是,不以現有知識作為一切理論思想的出發點,而是抓住一切本源的存在(Being)。但我最感到不解的是由於我們人從小就受教育,它教會我們思考,它教會我們寫字,他教會我們說話,甚至他教會我們如何去看待這個世界,因此當我們去看一個物體的時候,要我們屏除一切我們所具有的知識與經驗,這時我們要拿什麼作為我們觀察的依據,我們要拿什麼去直觀那所謂物體的本質,我們要用什們來分析,思考我們所觀察到的一切並做出正確的判斷

 場所精神學是甚麼 ?(作者    )

現象學落實到建築上時,主要是針對空間來做討論,在諾伯.舒茲(Christian Norberg-Schulz)的思想裡,他認為空間實際上與實體是不可分割的,所以他一方面抨擊空間加時間的看法,另一方面,堅決反對把建築空間是作抽象數學空間的方法,因為數學是把空間抽象化,現象則是把空間具體化,兩者所呈現的是一種對立的關係,而存在空間的基本立足點就是具體性,就如同海德格的想法一樣,他認為:「空間是從地點,(位置,location)而不是空無本身獲得存在的,空間與人,當我們說起人與空間,聽起來似乎人是一方,而空間是另一方,但空間並不是與人相對立的東西,它既不是一種外來實體,也不是一種內在體驗,人的存在具有空間性,也就是說當你說人的時候,事實上已經說明了空間,因此不管是諾伯.舒茲在場所精神中所提到的種種觀念,:方向感,認同感等,還是海德格定居的觀念,都是強調的重要性,甚至海德格還提到天地人神四為一體的觀念,所以他們都認為,空間有其本質存在,而這個本質也就是空間的精神,而構成這精神的主要元素就是人,就是人的活動使空間成為一具有意義的場所,所以我認為現象學應用在建築時,已經將其精神作了些微的修改,不再將人的一切屏除在現象之外,而事實上我認為也唯有如此現象學才可以應用在建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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